石屏县人民*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谨防食用野菜野果中*的通告
石食安办通告〔〕3号
春夏季,各种野菜常成为餐桌上的美食,但食用野菜不当,极易出现中*现象,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预防和减少食物中*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石屏县人民*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以下通告:
一、不采摘、不食用自己不熟悉、难以辨别或来源不明的野菜、野果。
二、野菜、野果难以满足人体所有的营养需求,应注重食物多样性和膳食平衡,不宜多吃。
三、野菜生长环境不确定,不宜生食。在环境污染区生长的野菜野果易吸附有*物质,易受农药、重金属、虫卵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不采摘、不食用生长环境受污染区、公路周边的野菜野果。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把野菜采购关,严格加工程序,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用餐。
五、各类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和大型会议等群体聚餐禁止加工烹饪食用野菜,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事件。
六、野菜生产经营者应严把原料关,原辅料、成品贮藏、加工、烹调等工艺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的野菜应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
七、县教育体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安全保护意识,严防误食*性野菜、野果中*事件发生。
八、要加强应急防范措施,县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野菜、野果中*应急救治工作,按规定做好疑似食物中*、食源性疾病的报告和监测工作。
九、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