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单位自行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除此之外,《职业病防治法》还要求定期检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日常监测也好,定期检测也罢,大多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可经常遇见急性中毒甚至死亡事件。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急性中毒与死亡事件,一般是突然的高浓度,很难预测,当然也无法通过正常生产时候的定期检测发现。有一年广州因为一起急性中毒事故追责半年。以前曾经为企业提供职业卫生检测服务的事件,就说明是一个非常不靠谱的处罚。
有哪些情况会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故呢?作为主体责任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卫生服务的第三方,以及职业卫生专家,平时应当把哪些作为重点予以识别、分析和防控呢?下面这些文献供大家学习。
吴小芹等在环境与职业医学年8期报告了上海市-年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年上海市发生的起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共造成人中毒,58人死亡,病死率13.0%。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毒物涉及50多种,窒息性气体引起的中毒起数最多,为83起,造成人中毒,33人死亡。在工种分布上共涉及40多个工种,以机修/抢修工人发生急性中毒的最多,为32起。中毒发生的原因,以设备发生跑、冒、滴、漏,没有个人防护设备及不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等原因最为多见。
主要的化学物质有一氧化碳、硫化氢、苯胺、二甲苯、硫酸二甲酯、氯气。
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发生涉及40多个工种,其中机修或抢修发生起数最多,为32起(占16.4%),其他发生起数较多的依次为搬运或装卸(16起)、路面挖掘或井下作业(15起)、反应釜或清槽(14起)及化工操作(14起)、加料(12起)、喷漆或油漆(11起)。从中毒人数来看,机修或抢修中毒人数最多,为63人(占中毒总人数的14.2%),搬运或装卸、化工操作工位居第二和第三(见下表)。
经统计,消防人员在参加抢救过程中时有中毒发生,其中有6起中毒事故发生8名消防人员急性中毒。另外,在5起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中发生救助同伴而中毒倒下的情况,中毒人数达12人,死亡4人。
大家仔细看看上表,这些工种,都不是我们定期检测常布设的检测点。机修或抢修、搬运或装卸、反应釜或清槽、掘路或井下、加料、喷漆或油漆、管道、分装或灌装、安装、包装、配料、化工操作工、意外等。
对于上面这些工种,大家平时有没有
大家再看。
张敏等在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年12月发表题为“至年全国重大急性职业中毒的特征”论文。
发生中毒事故的岗位特征:对起中毒事故发生岗位进行分析可见,中毒事故发生较多的是清洗岗位(20%),其次为检修(19%)、生产(15%)、喷漆(6%)、采矿(5.5%)和搬运(5%)。中毒病例构成比较高的则是生产岗位(19%),其次为清洗、检修、搬运和采矿岗位。从中毒死亡构成比看,依次为清洗(27%),检修(17%)、采矿(17%)、生产(10%)和挖掘岗位(4.5%)。但对单起事故而言,则以疏通、清洗和挖掘岗位的中毒率和死亡率为高。综合各指标看,清洗、检修、生产、采矿、搬运和挖掘等岗位发生化学物中毒事故的危险性较高。见下表。
看到这2篇文章后,您有收获吗?
文章来源:职业病防治博士工作站